永泰县2020年度县乡道安全隐患点整治工程(K184+K125+K181+K126+Y035)抽取告知书(施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4-08 17:04 浏览量:

永泰县2020年度县乡道安全隐患点整治工程K184+K125+K181+K126+Y035抽取告知书施工

 

1.项目条件

本项目2020年永泰县县乡道安全隐患点整治工程K184+K125+K181+K126+Y035已由永泰县交通运输局樟交〔202175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农村公路养护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富泉乡、大洋镇、长庆白云乡、清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653645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2)发包内容:主动防护、挂网喷砼防护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653645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614426.3元(K=6%)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4.12  10:3011:30

4.2抽取地点: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3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6万

7.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7.3履约担保期限: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泰县农村公路养护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后垅路永泰交通局3楼,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876936703@qq.com

电话:  18859339118          ,传真:

联系人: 何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后垅路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1-248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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