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条件
本项目永泰县2020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示范提升工程(长庆镇)已由樟交[2020]307号、长庆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等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长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长庆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泰县2020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示范提升工程(长庆镇)Y115上洋线、C453福路线、C454路岩线、C464上林线的道路养护工程。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永泰县2020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示范提升工程(长庆镇)Y115上洋线、C453福路线、C454路岩线、C464上林线的道路养护工程;
(2)发包内容:该工程项目的旧路挖除、路面病害修补、边沟修理、涵洞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以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设计图纸为依据;
2.4.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及其组成:1292903元;
2.5.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137754元 即:工程预算审核造价×(1-K%),K值为12%,即1292903元×(1-12%)=1137754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永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10:00-11:00;
4.2抽取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4.3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谈签订合同事宜,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必须进场施工。
6.2合同付款条款:本项目待上级拨款及自酬金额到账时按工程进度支付所完成工程价款的70%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工程结算报告经县财审中心审核后,发包人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款的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保修期一年)付清。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2002]1980号及闽价[2002]服610文件的规定执行,按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泰县长庆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县长庆镇长庆1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650939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洲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永泰县梧桐镇凤凰街62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2501617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永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后垅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48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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