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2-08-05 09:28 浏览量:

  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永泰县(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1.098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泰县山水林田湖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等征地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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