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2-03-31 17:19 浏览量: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宗地用地总面积3889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3222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669平方米;配建商业计容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高于20%(含20%)。

2、沿地块东、南两侧无偿配建城市道路6669平方米,并按要求配建燃气、电力、通信、给水、雨水、污水等市政综合管线,同时与周边现状道路做好衔接,确保路面通行和市政综合管线联通,道路施工图应报我局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3、竞得人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站、健身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1所,建筑面积不少35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6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22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设置,产权无偿移交政府;(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结合门卫收发室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快递服务用房;(3)垃圾分类屋2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结合垃圾分类屋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点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4)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方便对外开放使用;(5)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其中门卫收发室和快递服务用房计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市政设施:设置不少于1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宜相对集中布置并方便对外开放使用,明确标识标志和引导系统,同时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率不得超过20%。

4、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东门小区E-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同时该宗地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按照溢价率42.86%左右设置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制价为15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或竞价轮次达到最高竞价轮次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竞价轮次最高次数=(最高限价-起始价)/加价幅度,按上靠取整确定。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0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0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2年4月20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2年4月20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拍卖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3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收储和原建筑房屋拆除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施工期间通水、通电等接口由县土储中心负责提供至该宗地红线范围旁。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并接入市政管线。地下管网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9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5、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

6、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7、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账    号:9350 0601 0010 4800 0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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