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近期拟公开出让永泰县辖区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下载地址: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二、预申请人范围
(一)樟[2023]拍04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樟[2023]拍05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拟出让地块所对应的准入产业类型的工业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参加预申请方式: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以在预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预申请,并将以下申请文件送达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点: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大楼二层征地开发中心,联系人:侯仰嵩,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书》;
2.预申请人已签署(盖章)的《永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协议》;
3.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本预公告发布后即接受有意向申请人预申请,出让人对用地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并办理预申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五、预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手续之后,应按协议约定参与竞价,否则予以没收预申请保证金。
六、预申请人支付预申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开户单位: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3001 0000 0245 77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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