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 |
规划用途 |
位置 |
用地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每次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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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设限高 |
||||||||
樟[2024]拍01号 |
商服(商场、商铺)、住宅(普通商品房)、公服(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交通(社会停车场) |
樟城镇水利局周边 |
33489 |
1.0<FAR≤2.2 |
≤25% |
≥35% |
≤60米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4500 |
2900 |
100 |
樟[2024]拍02号 |
商服—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
城峰镇刘岐村 |
3884 |
FAR≤0.7 |
≤25% |
≥35% |
≤24米 |
商服40年 |
820 |
700 |
20 |
(一)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其中:
1.樟[2024]拍01号:宗地总面积33489平方米,分为3个地块,其中A-30-2商住地块27037平方米,A-30-1公服地块3960平方米,A-31停车场地块2492平方米。其中:A-30-2商住地块(1)容积率为1.0<FAR≤2.2;(2)建筑密度≤25%;(3)绿地率≥35%;(4)建筑限高≤60米;(5)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高于10%。A-30-1公服地块(1)容积率为FAR≤1.5;(2)建筑密度≤30%;(3)绿地率≥20%;(4)建筑限高≤40米;(5)满足无偿配套建设城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要求。A-31停车场地块,配套建设社会停车场,应设置不少于5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并满足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要求。
2.樟[2024]拍01号竞得人应配建:(1)设置垃圾分类屋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结合垃圾分类屋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点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2)设置一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站、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3)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点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4)设置文化活动室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5)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结合门卫收发室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快递服务用房;(6)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7)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3.樟[2024]拍02号:(1)该宗地带城市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照控规编制单位编制的城市设计方案深化总平布局,不能进行大幅度更改。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该城市设计方案微调。为了永泰西至南湖段建筑外立面统一协调,该宗地的建筑外立面、景观风格等应报我局审定同意之后方可建设;(2)该宗地西北侧现状有约25米高差的边坡。宗地受让人不得对现状边坡进行开挖,应做好边坡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并对边坡挡墙进行生态景观工程修复;(3)该宗地邻国道G355线侧规划1430平方米的防护绿地,由该宗地受让人按规范要求建设,建成之后无偿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4)该宗地建筑应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不得用于餐饮、酒店、民宿等经营性业态。
(二)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县里岛片区水利局周边地块、城峰镇刘岐瓦场K-01-0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樟[2024]拍01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樟[2024]拍02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20万元且以2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8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8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4年3月18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将在2024年3月1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进行。
拍卖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9:3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收储、原建筑房屋拆除、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储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并接入市政管线。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两幅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定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樟[2024]拍01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樟[2024]拍02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樟[2024]拍01号宗地:(1)该宗地可规划建设我县第四代住宅,间距、退让、建筑景观、计容面积计算方式应符合立体生态住宅规划管控要求;(2)该宗地存在地势高差。竞得人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地灾隐患处置专项报告,确定整治方案安全可行性之后方可动工建设。应当先配套建设治理工程(包括公服地块),结合项目总平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治理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受让人方可申报宗地规划、土地竣工核验手续;(3)竞得人需按《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修订版)无偿配套不低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城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规划设计、功能分区、建筑方案等需报经县公安局审定后,履行工程报建手续。建设期限与商住地块同步,工程建成并验收后与县公安局签定《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交接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4)该宗地购房业主可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入读划片永泰县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
5、樟[2024]拍01号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樟[2024]拍02号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6、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8、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317 5101 0400 2310 8
2、开户单位: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3001 0000 0245 77
为推动我县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申请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可以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到以下数字人民币钱包:
1、永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钱包名称: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钱包ID:0042000701441289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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