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7-27 08:30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1727日-20218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6228866262288682(兼传真)62275607

  通讯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永祥苑1号楼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编:3507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福州三状元高级中学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洋亭路27号

福建三状元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为28449.29m2,总建筑面积28617.04m2,计容建筑面积27364.47㎡,不计容建筑面积1252.57㎡。学校建成后可容纳学生人数1485人(全部住宿),老师100人,后勤30人。

1、水环境:校区内布设两条污水管网。宿舍楼、教学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泰县污水处理厂;实验楼以南(含实验楼)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泰县污水处理厂;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泰县污水处理厂。2、环境空气: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由9m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抽风橱收集后引至顶楼由15m排气筒排放;发电机房柴油燃烧废气由排烟管道引至室外排放。3、噪声:所有设备机房、排气系统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措施;确保风机安装静音风机,风口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隔声罩;在校园沿道路一侧应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区域内加强绿化建设,种植高大常绿的乔木;严格落实临路建筑物墙体及门窗的隔声设计。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与其他:校区四周建设围墙,与未租赁给福建三状元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厂区建立明确功能分隔,在后续运营管理中加强内部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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