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62288662、62275607、62288681,62288682(传真)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3层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7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镇流器及灯具生产线 |
永泰县葛岭镇东星村(数字永泰产业园) |
福州祥瑞电子有限公司 |
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
年产镇流器1.1万套和灯具1.2万套。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纳入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2、环境空气: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加强集气罩集气效率,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综合措施进行降噪。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不合产品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喷塑粉尘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与其他: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别对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清洁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