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20日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62288662、62288681、62275607
传 真:0591-62288682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3层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7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丰祥包装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榕樟环评〔2023〕9号 |
2023-8-16 |
2 |
食品包装袋生产制造项目 |
榕樟环评〔2023〕10号 |
2023-8-16 |
3 |
硕丰包装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
榕樟环评〔2023〕11号 |
2023-8-16 |
4 |
塑料薄膜生产制造项目 |
榕樟环评〔2023〕12号 |
2023-8-16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