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2288662、62288681、62275607,62288682(兼传真)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3楼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7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一都溪河道灾后清淤疏浚工程 |
永泰县塘前乡 |
永泰县筑诚机制砂有限公司 |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对永泰县境内一都溪河道37处淤积严重处进行清淤,规划从河口至芋坑段总长度为11.5km,主要范围涉及芋坑、赤鲤、宏源、大樟等河段。清淤疏浚长度5839m,清淤疏浚面积222227m2,清淤疏浚淤积物总量38万m3。 |
1.水环境:施工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或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淤泥干化场的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周边村庄的污水排放系统;避免雨季施工,禁止施工固体废物临近河岸堆放;做好河道淤泥清运工作,防止淤泥处置不及时导致河道水质污染。2.环境空气:清淤物料密闭运输,限速行驶,洒水降尘。淤泥干化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3.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时间,尽量缩短工期,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4.固废:河道清理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处理;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淤泥在淤泥干化场晾干后外运至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并建立外运台账。项目结束后,对干化场进行拆除和清理。土石方在项目范围内做到挖填平衡,开挖过程产生的表土设置表土堆置场,之后回用于边坡覆土绿化。5.生态与其他: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做好沿岸水体保护措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沿岸施工防护和植被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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