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3-16 08:08 浏览量: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于2024315日对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316日-20243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62288662622886816227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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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3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700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永泰县山水林田湖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PPP项目

樟环水审〔20241号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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