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类型(案件名称、具体案由) | 案发时间 | 案发地点 | 案情简介(简要案情、违法事实等) | 处罚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 | 行政处罚种类 | 办结案件类型(已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 办理机关 |
1 | 福建省永泰县顺达食品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 | 2015/9/18 | 永泰县马洋工业区 | 2015年9月18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向城市污水管网的蜜饯废水酸臭且呈褐黑色,经监测分析,废水严重超标 | 根据《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的规定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 | 已执行 |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
2 | 福建宏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未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 2015/9/25 | 永泰县马洋工业区 | 2015年9月25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将生产车间清铲的含油泥土及焚烧渣与沙子混合,并贮存于仓库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将现有全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已执行 |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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