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胜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提交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企业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核定,核定结果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日-11月7日
联系电话:62288680
通讯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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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胜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福建胜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
单位:吨/年
序号 |
企业名称 |
初始排污权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1 |
福建胜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017 |
0.0017 |
1.6328 |
3.2656 |
2 |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
23.58 |
4.72 |
77.61 |
201.51 |
3 |
福建厚德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3.67 |
3.67 |
4 |
福建省永泰县三丰农产品精制厂 |
1.63 |
0.25 |
0.93 |
1.86 |
5 |
永泰县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
/ |
0.4 |
14.583 |
6 |
福建省永泰县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 |
1.63 |
0.25 |
0.456 |
0.93 |
7 |
永泰县葛岭盛杰环保空心砖厂 |
/ |
/ |
1.79 |
19.2 |
8 |
福建省永泰县顺达食品有限公司 |
0.096 |
0.0096 |
0.304 |
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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