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樟教综〔2019〕31号)精神,经县民办幼儿园自愿申请,县教育局审核,永泰县海丝铂幼儿园、永泰县贝德嘉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办园合法、条件达标,管理规范、质量合格,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在我县同级别财政核拨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8倍以内,符合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条件,决定予以认定。现将其名单通知如下:
永泰县海丝铂幼儿园
永泰县贝德嘉幼儿园
希上述两所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资产和财务管理机制及财务年度会计报告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备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为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永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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