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第一批)
来源:永泰县人社局 时间:2024-07-10 15:36 浏览量:

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经核实,你们在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在同时段存在重新就业、注册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违规领取了失业保险待遇(金额详见附件)。现我中心依法对你们公告送达《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限期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15日内未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对拒不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条款,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退款账户名: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退款账号:1000 5377 8300 0100 01 

  退款附言:姓名+退还失业保险待遇

  退款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永泰支行

  联系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永祥苑1号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38730852

  特此公告

  

  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明细表

  

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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