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人社就〔2024〕38号)文件精神,吸纳省外脱贫人口2023年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福州市参保缴费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申请享受吸纳跨省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福建省就业服务局"省际劳务对接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我县"福建贝优谷食品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符合申报奖补条件(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已公告),涉及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191人。经过公告通知,公告期内45家企业已向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涉及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183人(6家企业未申请或放弃)。
现拟根据"省际劳务对接服务平台"数据及申请情况,对上级下达的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3万元)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配资金,人均奖补标准710.38元。由于首批有上述企业中的38家企业已申请奖补,首批先行按500元/人给于奖补,涉及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务工160人。为此,对涉及首批次已发放的跨省务工人员按照210.38元/人标准对企业进行补差发放,未涉及首批次的人员按照710.38元/人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名单详见《2024年永泰县第二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分配表》。
现将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05156。联系地址:永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附件:
1、2024年第二批永泰县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度中西部脱贫人口在闽参保情况统计表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