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64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第三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州康特捷机电有限公司等36家(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0日—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由于上述企业存在欠费补缴或为劳务派遣企业,无法进行线上确认,为此,名单中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至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14号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现场信息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补贴。
公示电话:0591-38730852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接待处: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永祥苑1号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永泰县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三批)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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