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补贴标准:
(1)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资料并实地考察;县人社局官网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县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
受理窗口:永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16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1-24805156 3873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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