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级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运行,我局与县审改办对我县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规范,经县审改办、县法制办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定,现将永泰金融办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未列入保留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开展。今后,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永泰县金融办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永泰县金融办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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