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3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中秋节日食品券将在中秋节前发放到位,使用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食品券的发放对象包括城区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具体发放人数以8月份登记在册的人数为准。“今年中秋节日食品券面值300元,可用于购买粮油、生鲜食品、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只需持食品券到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旗下的各超市、商店进行兑换,券内金额使用完毕后由两家公司所属门店收回。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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