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支持各有关乡镇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临时救助资金110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永泰县民政局
2016年7月10日
抄送:市民政局,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民政办,
县政府侯一晞副县长,本局领导,存档2份
附件
临时救助资金分配一览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金 额
清凉 30
樟城 15
城峰 15
葛岭 15
白云 15
丹云 10
红星 10
合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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