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07-30 15:00 浏览量: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力推进各市场监管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严格许可准入

要严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主体准入。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条件开展许可工作,避免出现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者,一律不允许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要继续强化对全县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许可经营条件合法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始终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足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对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要根据学校申请或报告等信息,积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动介入、现场指导,协助优化设计方案和流程布局。督促承包经营企业在学校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形式(自营或承包)或承包经营企业发生变化的,要督促学校及时报告并申请变更相应许可。

二、加大执法力度

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学校食堂、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紧抓举报案件线索不放,追根溯源,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同时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要加强涉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将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舆情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四、严格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依法监管、分类监管、协同推进、公开透明、全面覆盖、风险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监管,完善包保责任体系。要针对突出问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必要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该立案的要依法立案查处。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规定频次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不定时全流程监管机制,属地责任监管人员每年至少保证4次日常监管(每学期不少于2次)。

五、严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许可变更情况、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三防”设施设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应急处置、场所环境卫生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坚持重实效、严惩处的原则,对发现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要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行政约谈。

六、强化监督抽检

每年对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托管托教机构)食堂等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合地方饮食特点、抽检情况和投诉举报有关线索,加大对已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抽检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属地2名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并开展监督检查的要求,并在相关抽样文书上签字。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学校食堂,要依法依规查处。依法开展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对抽检发现严重风险的,要按照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承检机构和监管部门责任,及时报告,快速应对,妥善处置。

七、严格校外供餐单位管理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组织全面复核许可条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由乡镇市场监管所管辖提级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体系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严格配餐报备和通报制度。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提高校外供餐准入门槛,确保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供餐能力与规模符合用餐要求。

八、加强宣传教育

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饮浪费,提升教师和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营养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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