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城峰镇刘岐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0.216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南城西区储备项目道路工程(温岐路及坵山路)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12日由城峰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峰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3日止),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县政府委托城峰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及签订协议等征地事宜。
特此公告。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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