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10-22 10:37 浏览量:
   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永泰富泉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樟政地公告〔2020〕23号),公告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富泉乡芭蕉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0.213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泰富泉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电力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12日由富泉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永泰富泉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富泉乡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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