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于2021年2月4日发布塘前乡占兜村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樟政地公告〔20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塘前乡官烈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地面积0.682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塘前乡占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由塘前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已完成了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工作。本公告为塘前乡占兜村公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塘前乡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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