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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
关于2017年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保障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8-06-06 17:3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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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樟政办〔
2015
〕
96
号),永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7
〕
340
号文件要求, 我局联合乡镇、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对
2017
年
11
月受理申请的
5
户通过住房保障网络系统对
申请家庭保障资格进行全面核查,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其中
4
户家庭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标准,
1
户家庭符合低收入家庭准入标准。现予以公示
7
天(
2018
年
6
月
6
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接受社会全面监督。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吉祥小区
13
幢二层
联系电话:
24870170
附:
1
、拟批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
6
月
6
日
附件下载
拟批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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