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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我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47户家庭进行全面复核。经审核,住房面积超出标准家庭5户、符合中低收入标准家庭19户、符合低收入标准家庭23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现将复核结果公示7天(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吉祥小区13幢2层
联系电话:24870170
附:永泰县47户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三年期满家庭复核结果情况表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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