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选房方案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选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选房方案。具体如下:
一、抽签选房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
二、抽签选房地点:樟城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三、签订合同时间:2019年3月28日 上午
四、签订合同地点: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五、选房参加单位:县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县住建局、县民政局、樟城镇政府(吉祥社区、北门社区、沙浮社区、杨梅社区、登高社区、南门社区、樟树坂社区)、城峰镇政府(城南社区)。
六、参加抽签选房对象:2018年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47户,其中家庭户型36户,单身户型11户。
七、房源情况
1.家庭户型32套。南江滨廉租房26套(1#楼103、105、107、201、202、205、301、302、401、402、501、601、607、610,2#楼110、212、403、506、603,3#楼110、112、211、512、603、606、611);刘岐立塘廉租房1套(106);吉祥二区廉租房3套(3#楼111、206、710)。城峰路口2套(305-306、307-309)。此次配租家庭户型缺4套,将会有4户申请家庭户型的家庭进入轮候序列。
2.单身户型11套。城峰路口公租房1套(401);山水国际公租房5套(19#606、609、707、708、709);汤洋公租房5套(2#802-1、802-2、902-1、902-2、1002-2)。
八、选房程序
在县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县住建局、县民政局、樟城镇政府、城峰镇政府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代表(采取现场公开推荐或自荐方式选三名)现场监督下,选房程序如下:
(一)现场签到
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配租当日8点到配租现场进行签到,逾时不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共同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手续。参加现场选房人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抽取顺序号
1.第一优先组(1户)。家庭成员中有六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一楼的家庭,无须抽取顺序号。
2.第二优先组(8户)。形成家庭成员中有六十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3户,低保家庭5户。工作人员将已验证过的8个顺序号放入抽号箱中,申请人按座位顺序从抽号箱中抽取一个号码,抽中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
3.家庭组(27户)。工作人员将已验证过的27个顺序号放入抽号箱中,申请人按座位顺序从抽号箱中抽取一个号码,抽中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
4.单人组(11户)。工作人员将已验证过的11个顺序号放入抽号箱中,申请人按座位顺序从抽号箱中抽取一个号码,抽中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
(三)抽取房号
1.第一优先组 (1户)。工作人员将8个一楼家庭户型房号纸放入抽号箱中,选房人抽中的房号即为所选中的房源。余下7个房号作为下一轮抽签房号使用。
2.第二优先组(8户)。工作人员将另24个家庭户型房号纸放入抽号箱中,选房人按选房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抽取,抽中的房号即为所选中的房源。余下23个房号作为下一轮抽签房号使用。
3.家庭组(27户)。工作人员将4个空号放入抽号箱中,选房人按选房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到前台抽取,抽中的房号即为所选中的房源,抽中空号的4户家庭列入轮侯配租。
4.单人组(11户)。工作人员将11个单身户型房号纸放入抽号箱中,选房人按选房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到前台抽取,抽中的房号即为所选中的房 源。
(四)确认登记
选房人抽中房源后须持房号到现场确认处进行确认,在《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选房房号确认表》上签字加盖手印。
九、租金标准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档标准的通知》(樟政〔2016〕133号)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低保家庭:0.9元/平方米.月;
2.低收入家庭:1.5元/平方米.月;
3.中低收入家庭:南江滨廉租房、城峰路口公租房、吉祥二区廉租房3元/平方米·月,刘岐立塘廉租房4元/平方米·月,山水国际公租房、汤洋公租房5元/平方米·月。
十、有关要求
1.每位选房人只能抽取一次号码,一次抽两个及以上的,为无效抽签,应重新抽取。
2.每位选房人抽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分钟。
3.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选房顺序号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本次抽签选房申请。
4.抽签确定的房号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5.中号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吉祥小区13 号楼二楼)签订《永泰县国有房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保证金、租金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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