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乡镇、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对2019年9月受理申请的40户通过住房保障网络系统对申请家庭保障资格进行全面核查,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其中,24户家庭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标准;10户家庭符合低收入家庭准入标准(其中1户家庭属于低保家庭),5户家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1户家庭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7天(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日),接受社会全面监督。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冠景悦府南城办公区18楼房管中心保障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附:1、34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2、5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3、1户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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