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并经局务会研究,拟同意承租户卢雪珠、苏丽调换公租房的申请,现予以公示7天(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8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姓名 |
原配租房源 |
拟调换房源 |
调换原因 |
卢雪珠 |
城峰路口 公租房 406 |
山水国际 公租房19#515 |
自愿互换 |
苏丽 |
山水国际 公租房19#515 |
城峰路口 公租房 406 |
自愿互换 |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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