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乡镇、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对2020年4月申请的4户家庭保障资格进行全面核查,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其中,3户家庭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标准;1户家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现予以公示7天(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9日),接受社会全面监督。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8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情况表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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