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签选房时间:2020年7月15日 上午8:30
二、抽签选房地点:南城办公区20层住建局会议室
三、签订合同时间:2020年7月22日
四、签订合同地点:南城办公区18层住房管理科
五、选房参加单位:县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县住建局、县民政局、樟城镇政府(吉祥社区、北门社区、沙浮社区、登高社区)、城峰镇政府(城南社区)。
六、参加抽签选房对象:2019年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家庭 13户,均为家庭户型。
七、房源情况
南江滨廉租房4套(1#楼306、1#楼503、2#楼512、2#楼212);清凉古岸柴桥头安置房配建公租房9套(1#403、406、407、501、502、503、506、507、602)。
八、选房程序
在县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县住建局、县民政局、樟城镇政府、城峰镇政府现场监督下,选房程序如下:
(一)现场签到
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配租当日8点到配租现场(南城办公区20层住建局会议室)进行签到,逾时不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共同向县住建局住房管理科(南城办公区18层)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手续。参加现场选房人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抽取顺序号
工作人员将已验证过的13个顺序号放入抽号箱中,申请人按座位顺序从抽号箱中抽取一个号码,抽中的号码即为选房顺序号。
(三)抽取房号
工作人员将13个房号纸放入抽号箱中,选房人按选房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到前台抽取,抽中的房号即为所选中的房源。
(四)确认登记
选房人抽中房源后须持房号到现场确认处进行确认,在《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选房结果确认表》上签字加盖手印。
九、租金标准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档标准的通知》(樟政〔2016〕133号)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1.低保家庭:0.9元/平方米.月;
2.低收入家庭:1.5元/平方米.月;
3.中低收入家庭: 3元/平方米·月。
十、有关要求
1.每位选房人只能抽取一次号码,一次抽两个及以上的,为无效抽签,应重新抽取。
2.每位选房人抽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分钟。
3.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选房顺序号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本次抽签选房申请。
4.抽签确定的房号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5.中号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住建局住房管理科签订《永泰县国有房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纳保证金、租金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