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并经局务会研究,拟对林杰、张明宇2户进行公租房房源调整,现予以公示7天(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8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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