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我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三年期满144户家庭进行全面复审。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家庭143户(其中低保家庭31户、低收入家庭49户、中低收入家庭63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家庭1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复核结果公示7天(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7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冠景悦府南城区办公楼18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附件:144户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家庭复审情况表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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