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并经局务会研究,拟对王秀钦、陈春、黄周贞、陈秀春等4户进行公租房房源调整,现予以公示7天(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8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序号 |
姓 名 |
原配租房源 |
拟调整房源 |
调整原因 |
1 |
王秀钦 |
吉祥二区廉租房3#202-1 |
汤洋公租房2#902-2 |
肢体残疾 无法爬楼 |
2 |
陈 春 |
南江滨廉租房2#511 |
南江滨廉租房2#312 |
阳台漏水 |
3 |
黄周贞 |
南江滨廉租房1#507 |
刘岐立塘廉租房301 |
身体疾病 |
4 |
陈秀春 |
南江滨廉租房2#507 |
刘岐立塘廉租房508 |
卫生间漏水 |
备注: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此次调整到位后,今后以上4户将不再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