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 我局于2024年9月5日组织公开选房,现对我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如对选房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监督电话:0591—24870170
附: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结果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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