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现对承租户张碧霞调换公租房一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9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姓名 |
原配租房源 |
拟调换房源 |
调换原因 |
张碧霞 |
南江滨廉租房1#311 |
刘岐立塘A区廉租房1#603-2
|
自愿调换 |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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