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廉租住房抽签选房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阳光操作,保障我县城区廉租住房抽签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樟政办【2010】26号文件《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廉租住房分配及管理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廉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进行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为吉祥二区廉租房(21套)、刘岐立塘廉租房(48套)、闽峰山水国际廉租房(13套)、南江滨廉租房(72套)。
二、参加抽签选房的户数
参加本次抽签选房的家庭共141户。分成以下三组进行选房:
1、优先组:七十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腿脚行走不便、盲人、精神病等残疾对象的申请家庭。
2、单人组:申请人数只有一个人的申请家庭。
3、普通组: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三、编号规划
1、优先组:吉祥二区3号楼108、刘岐立塘安置房101—107,共7个号码。
2、单人组:闽峰山水国际19#楼 501、502、503、505、506、507、508、512、513、515、518、603、618共13个号码。
3、普通组:除优先组六个号码、闽峰山水外的剩余号码。
四、抽签选房步骤
本次抽签选房根据廉租保障对象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台抽取房号。
1、优先组:工作人员将优先组的房号依次写在印有公章的房号纸上,并放入抽签箱中,由优先组申请人凭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台抽取房号。
2、单人组:工作人员将单人组的房号写在印有公章的房号纸上,并放入抽签箱中,由单人组申请人凭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台抽取房号。
3、普通组:工作人员将吉祥二区的20个房号写在印有公章的房号纸上,并放入抽签箱中,由2009年度申请的六个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抽取房号;加入9个空白房号纸与剩余的14个房号,由2010年度申请的23个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抽取房号,抽到空白房号纸的加入下一轮抽签,以此类推。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参加选房抽签的,受委托人需提供由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每个申请人只能抽取一次房号,一次抽取两个以上(含两个)的,为无效抽签,应重新抽取。
3、每位选房人抽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分钟。
4、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抽签排序确定的选房次序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本次抽签选房申请。
5、抽签确定的房号由监察局和三个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代表现场确认后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6、中号人应在“公开抽签选房房号确认表”上签字加盖手印,在取得“永泰县廉租住房申请人房号通知单”后,方可离开抽签选房现场。
7、中号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永泰县廉租住房申请人房号通知单”和相关证件到县住建局签订《永泰县国有房产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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