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
抽签选房方案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17年度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选房方案。具体如下:
一、抽签选房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抽签选房地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签订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四、房源情况
汤洋公租房502-1(约30㎡户型),南江滨公租房1#106、1#302(约50㎡),山水国际公租房608、709(约37㎡户型)。
五、选房程序
(一)现场签到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配租当日到配租现场进行签到,逾时不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第三人签到,但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共同向县住建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委托签到手续。签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参加抽签选房对象
符合保障资格的新申请共5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分成以下2组进行选房:
1、家庭组:2户
2、单身组:3户
(三)选号配租
1、单身组:工作人员将预先设定房源的单身组房号纸放入抽号箱中,当主持人宣布抽签选房开始时,由单人组申请人依次到前台抽取,其抽中所对应的房号,即为该申请人所选中的房源。
2、家庭组:工作人员将预先设定房源的家庭组房号纸放入抽号箱中,当主持人宣布抽签选房开始时,由家庭组申请人依次到前台抽取,其抽中所对应的房号,即为该申请人所选中的房源。
(四)确认登记
申请人摇中房源后须持房号到现场服务处进行登记,在《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选房房号确认表》上签字加盖手印。
六、租金标准
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定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档标准的通知》(樟政〔2016〕133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有关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抽取一次号码,一次抽两个及以上的,为无效抽签,应重新抽取。
2.每位选房人抽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分钟。
3.选房时工作人员按照选房顺序号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其本次抽签选房申请。
4.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5.申请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住房保障科签订《永泰县国有房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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