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住〔2021〕5号)、市房管局《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办《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樟纪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泰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永泰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泰县民政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泰县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抄送:县政府、县纪委监委
附件
永泰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因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配租条件且没有主动申报的问题;二是整治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共436套,具体为吉祥二区公租房2#、3#楼66套、刘岐立塘公租房48套、山水国际公租房19#楼26套、城峰路口32套、南江滨公租房216套、汤洋公租房24套、清凉古岸桥头公租房1#楼24套。
(三)整治措施。通过会同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改局等部门,采取政策宣传、入户排查走访、全面核查信息、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针对政府投资的公租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5月底前)
会同民政、自然资源、公安、发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6-8月)
(一)政策宣传(6月底前)。通过短信、网站、小区宣传栏、现场等渠道,宣传公租房相关政策及租住规约,发布“点题整治”相关消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樟城镇、城峰镇)
(二)保障资格方面房产情况的专项核查处置(8月20日前)
1.情况核查。函请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所有公租房保障家庭成员是否存在房产交易情况进行查档,了解住房的交易时间、面积、坐落、共有产权情况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初核分类。收到查档结果后进行初核,及时通知保障家庭提供书面资料,形成初核意见。(责任单位:住建局、樟城镇、城峰镇)
3.处置。分类别上报县政府研究及时处置,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取消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违规使用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闲置、利用公租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的核查处置(8月底前)
1.入户巡查。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村居,对政府投资的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查处转租、转借、长期闲置、利用公租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违规行为,对疑似违规和被举报的承租户要全覆盖取证核实。入户巡查要建立专项核查登记本,如实登记实际情况。(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樟城镇、城峰镇)
2.网上筛查。对麦田、58同城、安居客等房产网站进行筛查比对,收集涉及有公租房小区房源的出租招租信息,截图留存比对,发现疑似公租房转租信息。(责任单位:住建局)
3.处置。对疑似违规承租公租房的行为,本着“发现一起,立即核实一起、整改一起”的原则,按照“张贴限期整改通知书、做询问记录、限期完成整改”的流程进行整改。全程做好处置台账,保存相关资料,及时更新汇总。对未限期整改的承租户,取消其保障资格。对取消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及时启动清退程序。(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
(四)定向配租房源使用情况专项核查
1.督促自查自纠。县住建局牵头,由市容中心和闽运公交公司、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定向配租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办理入住的房源,核实是否符合资格、是否存在转租出借等违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定向配租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函告县住建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容中心、闽运公司、武警大队、消防大队)
2.处置。由定向配租单位负责,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承租户开展整改工作、启动清退程序(7月15日前完成)。住建局会同定向配租单位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核实(责任单位:市容中心、闽运公司、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住建局)。
第三阶段:验收巩固阶段(9月底前)
1.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及时总结梳理此次“点题整治”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巡查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住建局)
2.清退机制。进一步厘清行政职能分工、法律关系和操作规范,形成完善的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机制。(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住建局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点题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指导、汇总。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公租房“点题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县住建局牵头,民政、发改、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严格对标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和整治工作序时进度,对公租房实物承租户开展核查清退。
(三)落实群众监督。坚持“开门搞整治”,及时公布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举报电话:24870170,增加发布举报投诉电话,各乡镇排查辖区内发布租赁信息公告栏,进行比对,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情况登记台账,及时汇总、及时核实、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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