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
为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请各所依据《2017年永泰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初稿)》(待县政府批准发布后再予补充)中所列地质灾害一览表中的隐患点,抓紧填写并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复印一份送局地矿科。在发放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做到灾情明白、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请尽快提请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樟政办〔2016〕140)精神,组织编制、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及时在当地村(居)公布,并送一份县国土局地矿科备案。要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的设立工作,对未设或损坏缺失的,要尽快补设。
三、要在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为了完善我县的防灾网络,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2017年永泰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初稿)》(待县政府批准发布后再予补充)中所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居的村支书、村主任、协管员、驻村干部的姓名、联系报局地矿科,传真:24878987。
四、各所要进一步强化和严肃汛期值班制度,在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处置和报告及时。请各所将汛期值班表于4月10日前报局地矿科。
特此通知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1日
抄 送:市局地环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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