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2024年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遴选公告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6-25 11:14 浏览量:

  进一步强化科技在服务产业、培育产业、提升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永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之“永向未来 泰汇英才”人才行动方案>的通知樟委人才〔20224号)和《关于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八条举措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永泰县辖区内,专家团队依托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专家工作站。(补助、申报对象为农业经营主体

  、具备的条件 

  1.基地合同期在10年以上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3.农业经营主体与县外引进的专家成员签订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共建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实现制度上墙),每个专家工作站配备一名站长(正高级职称)和不少于两名工作站成员(副高级职称)

  三、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的职责

  1.要制定技术示范展示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要积极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开展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组织1场以上农业新技术培训活动,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助力永泰乡村产业振兴

  3.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四、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并授牌。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完成服务任务,经费使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可申请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补助资金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组织技术培训等费用。

  五、有关要求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在规定期限内到基地所在乡政府审核备案,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示范内容、观摩培训)、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基地照片、荣誉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评审后,形成评审意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经政务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农业科技专家工作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工作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任务合同书,并统一竖立“永泰县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标牌。

  3.联系人:原敦,联系电话:0591-24832127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永泰县农业科技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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