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149号)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标,决定委托永泰县金点职业培训学校在全县21个乡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在本县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年满16周岁。
二、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4年8月8日至8月31日,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承担机构与乡镇协商决定,培训班次见附件1。(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及培训人次占总班次及总培训人次的40%以上,总培训不少于1564人次)
(二)培训内容和地点
永泰县金点职业培训学校计划使用省级资金培训1564人次。(1天培训班)
1.培训课程: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农机安全使用与维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民素质素养、农业项目财务管理、制茶师、李梅修剪、益农信息员、农资安全生产管理、数字乡村、乡村振兴、农机操作手、农业物联网、电商主播、农村电商、动物防疫、富泉羊养殖技术、“物联网+农业”、菌草栽培食用菌及加工等技术培训。
2.报到地点:乡镇会议室,培训地点:乡镇会议室和实践实训基地。
三、有关单位
永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主办单位: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团县委、县妇联、科协、农信社以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永泰县金点职业培训学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办班计划中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分配名额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参训对象,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确保学员调训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人数作为年度考核评分依据。
2.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组织工作,积极配合培训承担机构开展培训工作,为培训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
3.培训承担机构要免费为农民进行培训,对考核合格的农民发放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若农民无需食宿应给予农民适当补贴。
4.各培训班次完成后,培训机构要提交结班报告和验收申请,说明培训完成情况,相关乡(镇)人员对现场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并签字确认(盖单位公章)。
5.请各乡镇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专职人员于每期培训开班前将培训回执(详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回执。若部分乡镇无法按时提供参训学员名单,由培训承担机构将培训名额调整给有需求的乡镇。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老师(永泰县金点职业培训学校);电话:15860809655;邮箱:414175616@qq.com;服务乡镇(省级资金):全县21个乡镇。
(2)联系人:原敦(县农业农村局),电话:24832127。
附件:1.永泰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名额分配
2.永泰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名单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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