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创建单位自主申报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市级行业专家审核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拟定《2024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第二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2024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