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8号)和《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永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70号)文件精神,2024年全县28家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水稻“五新”集成技术推广核心示范片,现有第二批通过验收6家,实施面积827.5亩;给予农用物资、太阳能杀虫灯、示范牌子、社会化服务等补助资金289575.1元,现将2024年永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22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详见附件)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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