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7年3月24日下发《永泰县财政局关于通报2016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覆盖考核情况和全面开展2017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樟财〔2017〕32号),并于2017年5月29日下发《永泰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预算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的批复》(樟财〔2017〕133号),要求各单位应根据樟财〔2017〕32号文件要求,按照批复下达的《永泰县2017年度预算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确认表》(附件1、2),跟踪监控执行进度,于2017年10月15日前填报《2017年预算项目绩效监控表》(附件3),由各归属业务科室负责审核把关,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年度终了按要求开展绩效总体自评工作。
永泰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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