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01-16 14:46 浏览量:

 

20231229日在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永泰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永泰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届人大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实现192,500万元,增长19.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30,500万元,增长14.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62,000万元,增长32.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48,000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下降5.4%

3.预算执行结果。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0,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05,00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1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预计30,519万元;存量资金调入一般预算预计1,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预算预计220万元;上年结余38,352万元(均属于单位结转及专项结转)。本年收入类合计454,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48,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预计7,00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105万元,专项上解3,89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638万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6,000万元。本年支出类合计389,6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专项结转预计65,000万元,在2024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45,800万元,下降50.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计实现42,000万元,下降53.8%),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5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8,121万元,上年结余69,8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类合计270,26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77,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预计4,966万元(其中2022-2023年高速公路县级资本金利息支出4,54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3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类合计197,26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专项结转预计73,000万元主要是专债项目资金结转63,000万元、上级补助项目资金结转10,000万元),在2024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实现690万元(均为国有企业净利润上缴),上级补助收入预计5万元。收入类合计69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475万元(其中:用于注入县国有企业项目资本金470万元,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0万元。支出类合计69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56,756万元,增长19.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2,21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7,4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266万元),增长27.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4,53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75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680万元),增长10.4%上年结余36,80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50,347万元,增长3.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9,513万元,下降2.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834万元,增长11.8%。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预计43,2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45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1,752万元)2024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三保”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三保”支出省定需求共计151,717万元,剔除上划市级统筹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883万元(永泰属于一类补助县,目前财政补助由省级承担80%、市级承担20%,县级不承担)、省级统筹的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480万元,全县“三保”支出省定县级需求共计133,354万元,其中:保工资79,350万元;保运转4,458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9,546万元。

全年“三保”支出的实际执行预计完成180,000万元其中:保工资109,971万元、保运转3,86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6,168万元。“三保”支出全年预算执行规模已覆盖并超出省定县级需求46,646万元,主要是县本级“三保”同类支出及上级补助增加,已全部保障到位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经省财政厅甄别认定的全县政府债务余额668,908万元(债务限额为694,094万元),综合债务率约129.5%(最终以省财政厅计算口径为准)。

3.预备费动用情况

预备费年初预算3,500万元,当年动用2,216万元安排用于疫情防控、防抗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应急等事件亟需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30,527万元,本年度预计动用安排30,519万元,年终预计补充增加6,000万元(其中超收预计2400万元、本级预算执行结余及清理盘活单位资金收回36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预计6,008万元,全部用于平衡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23年度动用安排30,519万元的明细情况:(1)年初预算动用17,997万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收支缺口;(2)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财力不足继续动用12,522万元,其中:预发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奖5,089万元,补发2022年度事业人员1-6月份基础绩效奖4,742万元,乡镇税收分成奖励资金989万元粮食风险基金200万元,安排其他亟需的项目资金1,502万元

5.盘活收回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清理收回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预计1,900万元,按照规定统筹用于安排项目亟需支出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2023年预算执行数据部分为预计数,最终执行结果待与省、市结算完成并编制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培植高质税源。加强对建筑业、“一闸三线”、数字永泰产业园、绿色产业园、抽水蓄能等重点行业企业收入监测分析,确保各项财政收入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大招商引力度,提升质量,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二是坚决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继续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23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66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37亿元。三是落实政府带头紧日子要求。认真梳理一般性支出项目,对非刚性、非必需项目进行合理优化压减。四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综合研判政府债券支持领域和发行趋势,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和申报工作,落实优质项目前期要素保障。2023年成功申报18个项目入库,争取专项债资金总额14.21亿元,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扩投资、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二)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有力保障民生

统筹各项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全年民生支出预计290,80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3.6%民生投入强度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障城乡社保、医保、低保及其他救助等支出预计83,054万元,增长21.1%。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年投入教育支出预计72,284万元,增长6.3%。三是加大医疗卫生、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领域投入,强化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政策质效

完善绩效评价管理着力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优化资金直达支付监管机制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更好保障基层财政运转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财政资金从源头安排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

)严守债务风险底线,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到期债务情况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偿债责任,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严格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之内,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对债券资金使用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及时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财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县财政经济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实体经济发展尚未全面复苏,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大,债务还本付息规模不断加大,收支平衡愈发紧张;预算绩效管理和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今后还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我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资金统筹和预算管理能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经济形势以及财税政策变化情况,提出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计划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208,900万元,增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40,300万元,增长7.5%;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8,600万元,增长22.1%。

分征收部门情况:税务局税收总收入145,400万元(不含省级),增长12.3%,地方级税收收入76,800万元(不含省级),增长13.8%努力实现55%以上的税性比财政非税收入63,500万元,增长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及支出安排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40,3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40,020万元(含省市提前下达的项目转移支付补助19,138万元省市未提前下达的常年性项目转移支付补助预计列入预算48,077万元),预计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及增发特别国债列入预算3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预算5,105万元。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合计311,215万元。

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相应安排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21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00万元,其中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用于突发应急事件支出;省市提前下达及预计补助编入预算安排的支出67,215万元预计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及增发特别国债编入预算安排的支出30,000万元);另由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支出类合计安排311,21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本级统筹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还本共计214,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00万元,下降4.8%。

(三)县级“三保”支出保障情况

1.“三保”支出省定标准需求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三保”支出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预函〔2022〕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严格预算管理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闽财预〔2022〕3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编制与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预便函〔2023〕44号)。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省定需求共计162,013万元,剔除上划市级统筹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507万元(永泰属于一类补助县,目前财政补助由省级承担80%、市级承担20%,县级不承担)、省级统筹的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480 万元和市级统筹的城乡医疗救助534万元,全县“三保”支出省定县级需求共计145,492万元,其中:保工资94,030万元;保运转2,096万元;保基本民生49,366万元。

2.“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着优先确保“三保”支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需求,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预算共计安排179,212万元,其中:保工资108,652万元;保运转4,19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6,369万元。预算安排规模覆盖并超需求数33,720万元,已全部保障到位。

3.“三保”支出预算财力来源分配情况

2024年全县年初可用财力预计281,215万元(不含债券资金),其中“三保”支出相应财力优先保障179,212万元,不存在财力安排缺口。其中:保工资财力保障108,652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9,152万元、从税收返还收入中安排3,812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25,688万元;保运转财力保障4,191万元,从税收返还收入中安排4,19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财力保障66,369万元,从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安排34,009万元、从可用于“三保”的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中安排32,3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草案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结合土地市场行情,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53,000万元,增长15.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49,000万元,增长16.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省市提前下达的项目转移支付补助18万元、未提前下达的常年性项目转移支付补助预计列入预算328万元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可安排财力共计53,3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7,346万元,另由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承担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安排26,000万元。支出类合计安排53,346 万元,收支平衡。具体明细如下

1)本级土地基金支出50,000万元,安排用于:

安排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0,000万元(其中:还本支出26,000万元,付息支出14,000万元);

②安排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支出6642万元,其中:统筹土地出让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用于农村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支出2913万元;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配套资金711万元;乡村振兴四星级村县级配套资金800万元;八个乡镇环卫市场化服务费1394万元;农村幸福院和居家服务站运行补助经费32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激励资金等县级配套272万元;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00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5万元;

安排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支出3000万元;

安排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58万元;

政府重点项目支出依靠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予以解决

2)本级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000万元其中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处理费800万元;全县市政路灯管养市场化运营费用500万元;“全球眼”改造维护支出安排230万元;城区市政公共用水支出安排35万元;红绿灯抓拍系统使用经费12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423万元;城区污水泵站委托运营费60万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40万元;武术活动经费(全民健身)50万元;少体校人员及运行经费98万元;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经费15万元;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经费7万元;其他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330万元。

3)上级提前下达及预计列入预算的项目补助收入对应安排专项支出346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结余继续结转到2024年安排专项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71万元,全部为县国有企业净利润上缴收入。收入类合计471万元。

支出建议安排471万元,主要用于注入县重点项目资本金,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草案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9,327万元,增长4.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2,61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7,44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926万元),增长1.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6,71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75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096万元),增长8.9%;上年结余43,21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5,808万元,增长10.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2,607万元,增长10.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3,201万元,增长11.4%。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730万元,在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五、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在积极财政政策上加大力度提质

一是精准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级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产业扶持政策落实二是全面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持续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进度、流程监控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发挥效益。三是加大力度争取债券资金。强化部门协同和向上争取,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重点支持成熟度高的在建项目建设,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确保项目建成实现收益。

(二)在财政收支运行上开源节流盘活优化

一是齐抓共管挖潜增收。聚焦财政组织收入职责,协同税务部门强化政策指导,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精准挖掘税收资源,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深化数字永泰等产业园区招商引税专项行动推动税性收入占比稳步提升。二是严格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新增非急需刚性支出和出台新增本级支出的政策。三是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民生支出。四是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资源,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减少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在财政重点保障上直面需求有力有效

一是坚决兜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在执行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支持粮食生产储备等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加强农业防灾救灾减灾及防汛抗旱工作。三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深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四)在防范债务风险上稳妥化解守底线

一是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进一步压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持续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坚持底线思维,对全县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债务率水平等实施动态监控,科学控制债务增长,实现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及财政可受能力相匹配。

(五)在深化财政改革上保持强度提高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全覆盖。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促进财政保障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持续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挂钩,主动公开绩效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分配、安排和使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四是做深做实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凝聚合力,埋头苦干、精准施策,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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