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人社局 时间:2023-11-10 10:38 浏览量:

为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2019〕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等文件精神,参照省、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第三届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并分别给予1-2万元的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扎根我县助力乡村振兴自主创业的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城乡妇女、港澳台青年、退伍军人、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

2、已在永泰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20年10月-2023年9月);

3、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申报人或创业项目在项目评审前已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项目资助、福建省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福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福州市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福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申请报告》(附件2);

2、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港澳青年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申报人员身份认定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提供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5、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项目发展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报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并附简要说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2023年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申请报告》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宣传申报(1110日-1125日)

各乡镇应在辖区内村(社区)等广泛宣传,鼓励动员辖区创业项目积极申报,推出各具代表性、不同类型的创业项目。

申报人应在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逾期不再受理。

(三)实地核验(1126日-1128日)

各乡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至少需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收取被考察对象提前准备好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资格复审(11月29日-11月30日)

各乡镇于11月28日前将通过实地考察初审的项目材料(含电子版材料)汇总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各乡镇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后报县人社局。

(五)项目评审(121日-1210日)

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两个环节。评审专家根据《2023年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书面评分,评选出6个创业项目进入资助范围(入闱)。入闱的项目经现场答辩后,按书面评审与现场答辩分各占50%计算最后得分,形成得分排名顺序,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12月31日前)

拟资助项目将在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扶持资金于12月底前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申请项目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其中一等奖资助2万元,二等奖资助1.5万元,三等奖资助1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述的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8年至2023年;香港、澳门、台湾青年是指1978年至2005年出生人员;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申报人在项目注册开业前为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报项目信息,乡镇实地项目考察时根据项目实际经营地址进行。

(三)奖励资助资金由人社局创业支持资金列支,专家评审费用由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列支。

联系人:朱冬梅

联系电话:0591-24805156

邮   箱:229347372@qq.com

附件:

1、2023年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材料清单;

2、2023年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申请报告;

3、2023年永泰县“乡村振兴创业大赛”项目资助评分标准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