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两节期间稳岗促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24〕1号)文件要求,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截止目前,仍有以下用人单位未对是否享受稳岗返还资金进行确认(附件1)。
目前线上确认通道已关闭,请各用人单位填写《同意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附件2)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交至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提交方式:
1. 直接送达:永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14号失业保险窗口,联系电话:0591-38730852 ;
2. 邮寄送达: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安置房永祥苑1号,接收人:14号窗口,电话:0591-38730852;
3. 邮箱送达: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fzytjyzx123@163.com。
温馨提示:
1.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稳岗返还确认工作截止2024年3月20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
3.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如有更名,请前往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变更失业保险单位信息后再进行稳岗返还确认。
附件1:《2022年度永泰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未进行资金确认用人单位名单 》
附件2:《同意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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